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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关于开展2021年电缆保护管、交流避雷器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专项增量核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浏览次数:

各相关供应商:

为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举措及倡议,合理安排核实批次,更好满足供应商和招标采购需求,对于错过年度批次核实,或已参加过年度核实,但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企业发生重组、分立、改扩建,以及生产工艺、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况)的供应商提出的核实申请需求,组织开展电缆保护管、交流避雷器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专项增量核实工作。核实内容及要求、核实申请方式、供应商信息填写、其他注意事项等参照国网电子商务平台(ECP2.0)2021年3月26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的“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缆保护管、交流避雷器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工作的通知”的公告。

一、核实范围和对象

资质能力信息核实是对供应商资质、业绩等信息以及现场实际生产情况进行确认的活动,供应商自愿参加核实工作。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并非参与投标的前置必备条件,不存在“合格供应商名录”,未参加核实的供应商仍可正常参与招投标活动。

本次核实物资范围为总部委托省公司实施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产品目录(附件1)中电缆保护管、交流避雷器。

本次核实对象为符合“对于错过年度批次核实,或已参加过年度核实,但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企业发生重组、分立、改扩建,以及生产工艺、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况) ”的供应商,并按要求提交核实申请的供应商(全国各地区电缆保护管、交流避雷器供应商符合上述要求均可参加)。

二、核实时间安排

1.供应商提交核实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12:00(可先提交核实申请,再完善核实模板)

2.供应商核实信息模板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12:00

3.供应商递交支撑资料提交时间:2021年11月16日9:00;供应商递交支撑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0日12:00

三、递交支撑资料注意事项

如递交的支撑材料包含发票(如产品业绩发票、设备购买发票等),请同时提供对应的发票查验真伪截图(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如发票超出查验年限,请提供盖章版说明文件)。请确保支撑资料与原件一致,一经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关于注册信息变更供应商的特别说明

拟变更注册信息(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请提前申请,尽快完成审核,保证ECP平台上处于“审核通过”状态。在2021年11月15日前不能完成相关审核工作的供应商,本次核实将受影响。

附件1: